定向是指考生被招收定向志愿的高校录取后,在校完成学业,毕业后须按规定到定向的地区或单位就业。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线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目前在川招收的定向生主要有二类:
1.定向西藏
国家鼓励和扶持考生积极报考定向西藏志愿,并在政策上给予照顾。
①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②录取。高等学校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四川省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③填报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考生,除按规定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填写《四川省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考生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
④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已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⑤毕业就业。学生本科毕业后,毕业后在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学生毕业并到西藏工作单位报到后,方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将记入本人档案并须向培养学校退还由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
2.定向军工企业或科研单位
每年在四川还有少量定向军工企业或科研单位的定向招生计划,值得考生关注,近年基本是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在提前批有定向军工企业或科研单位招生计划。